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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助关于万有引力公式的应用范围

地球表面,赤道和南北极都行,注意一定要是近地附近,因为重力加速度随着R(地心到研究物体的距离)的增加而变小。。也就是说在地表附近可以取9.8或10,但是在高空就不行了,这只不过是个代换公试,也就是说题目里面出现地表加速度是9.8或10的话。。而研究物体是在高空,多半要用到这个公试代换掉GM的值,就说这么多吧,不懂的要问老师哦,好老师是会教解题技巧的,以及用法的

求助关于万有引力公式的应用范围

2,万有引力定律的适用范围

一切物体。上面说的宏观低速指的是牛顿第二定理F=ma而不是万有引力。多是用在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者航天器设计之类。原因是微观的物体之间相互作用往往比万有引力大很多。比如两个普通的电子在一定范围内,它们之间的斥力与万有引力的比值数量级大约等于宇宙直径的数量级,10的42次方(公式里距离是可以消掉的,也就是说任何距离下都有这么大的比值,比如两个电子距离增大,万有引力变化与斥力变化成正比)。这样的情况下万有引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该定理多用在天体之间的运动。以上资料引用自费曼的《物理定律的本性》一书。

万有引力定律的适用范围

3,高中万有引力公式的适用范围

此公式哪里都适用只是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引力过小,基本忽略不计补充一点:F=ma只使用 宏观低速(传说中的考点)
适用于距离较远的物体之间,或者距离较近的拥有规则几何形状的物体
我们把它叫做普适,即任何情况下都成立
万有引力一般适用于质点之间 所以说那个说法是错误的
两个物体可以看做质点
密度均匀的球体,或可视为质点的物体。

高中万有引力公式的适用范围

4,万有引力公式适用对象

万有引力一般适用于质点之间 所以说那个说法是错误的
之所以说“当R趋向于零时万有引力趋向于无穷大”是错的,是关于质点定义的问题。在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质点,只有当所讨论的运动范围远比物体的尺度大时,才可以用质点模型来近似描述物体,而如果两个质点无限靠近时,这两个物体的间距和物体的尺度在同一数量级,所以这个时候质点模型失效,所以引力不会趋于无穷。 这个方面是为了说明质点间求万有引力公式的正确性。 此外,求万有引力的公式当然不单只有质点公式这一个。 故,这个说法是错的。

5,万有引力公式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

中学教材定义:严格来说只适用于质点间的相互作用,两个质量分部均匀的球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用本定律计算,其中r是两个球心距离,一个均匀球体与球外一个质点的万有引力也适用,r是球心到质点的距离,当两个物体间的距离远远大于物体自身大小时,公式也近似适用,其中r是两物体质心间距离.
中学教材定义: ①严格来说只适用于质点间的相互作用, ②两个质量分部均匀的球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用本定律计算,(其中r是两个球心距离) ③一个均匀球体与球外一个质点的万有引力也适用(r是球心到质点的距离), ④当两个物体间的距离远远大于物体自身大小时,公式也近似适用,(其中r是两物体质心间距离) 答题不易,望采纳~~~.

6,万有引力在什么条件下适用

可以,在无空气阻力的情况下可以用,题目表明没?
可以 万有引力在宏观低速都能用 不过微观高速就不适合用了
可以,任何情况下都适用
可以 万有引力属于经典力学 在宏观世界的物质低速运动时的相互作用力 不过不适用于离子 电子等微观高速的物质
用真心感化她
中学物理中的万有引力定律只适用于两个质点间的万有引力计算,若不能将物体看作质点,则定律不成立.或者说需要用微分法将物体分解成很多个质点,再依次求各质点间万有引力,然后将这些引力求矢量和广义上讲,万有引力定律是适用于一切物体间的引力计算的

7,万有引力定律的适用范围

中学物理中的万有引力定律只适用于两个质点间的万有引力计算,若不能将物体看作质点,则定律不成立,或者说需要用微分法将物体分解成很多个质点,再依次求各质点间万有引力,然后将这些引力求矢量和,实际上就是中学阶段不能计算。 广义上讲,万有引力定律是适用于一切物体间的引力计算的。
万有引力适用于一切物体之间,但是在作题是要注意近距离时物体要是可以看质点得才行
在微观和宏观世界中都适用,
宏观、低速,不适合微观、高速。记住哦 考试中一般都能用,只要没有智能方程出现的话
可看作质点的两物体
两个互相作用的物体是严格的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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