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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标工地的全称怎么说

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县级安全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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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工地的全称怎么说

2,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是指单体工程还是整体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自开工到竣工验收。
你好!应该是整体哦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是指单体工程还是整体工程

3,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简报怎么写

是安全检查的简报,还是每月要写的简报,如果是专项的(一次的)内容就要比较全面,工程概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各个方面(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安全防护、消防措施,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文明气息(标示标牌)。过程控制,如安全检查,发现什么问题,如何整改,对工人(劳务班组)的管理。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项目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等等!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简报怎么写

4,文明施工的标识

1、五牌:工程概况牌、项目安全管理网络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安全无事故牌、工程建设目标牌、2、二图:施工现场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3、一标: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已于1999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强制性行业标准)4、三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五临边:(1)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2)楼层周边;(3)楼梯侧边;(4)平台或阳台边;(5)屋面周边。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5,什么是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有哪些内容

每个省市要求不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科学管理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结合《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安[2008]1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由建筑管理、质量、安全、招投标、工程造价等机构组成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并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标准化工地的评审工作。各市(行署)、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农垦、森工总局及其下属分局、林管局,下同)应组建相应的创建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标准化工地的领导。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市(行署)、县(市、区)建设安全监督站(科)。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定期对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评。第三条 申报标准化工地的范围:(一)工程总承包单位(包括在我省办理登记备案进省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30%及以上的工程分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二)在设区的市区内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县(市)8千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以及工程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单位工程。第四条 申报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工程项目在本年度11月末前竣工;(三)在工程项目上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四)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已经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费用。第五条 标准化工地申报评审程序:(一)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填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1)向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工地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 (二)各地标准化工地办公室受理后,对有关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建立创建档案,纳入考评计划;定期组织建筑管理、招投标、造价、安全、质量等监管机构人员对创建工地进行检查评分,并做好记录。 (三) 每年12月份,各市(行署)标准化工地办公室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表”(附件2)检查评分情况,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确定的标准,组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以下资料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表》;2、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4、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原件);5、一篇介绍工地创标准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以及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6、基础、主体和装修工程外观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和介绍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影像时间不少于15分钟,采用光盘制作。具体部位包括基础施工防护、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三级配电和三相五线制等临电设施、机具设备安装状况、办公生活设施、场容场貌等)各一份;7、工程所在地县(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地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表”进行的评分情况;(四)省建设厅标准化工地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标准化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评选出年度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标准化样板工地。第六条 标准化工地每年12月份评审一次,评选等级分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标准化样板工地两种:(一)标准化合格工地评选基础是“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表”评分85分以上;(二)标准化样板工地评选基础是“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表”评分90分以上;第七条 对获得标准化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给予以下奖励:(一)授予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荣誉证书与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二)作为总承包单位和参建单位企业资质升级、质量、安全评选先进的条件;(三)减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四)减免总承包单位的意外伤害保险金;(五)按照法律法规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获得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建筑业企业作为承包单位;(六)市(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奖励条件。第八条 申报标准化工地的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情节严重者,取消该企业下一年标准化工地的评审资格。第九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检查、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 市(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评审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建筑工程中双优样板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楼下回答中市优和省优是级别的不同 顺便给你个双优评选办法看了肯定就明白了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 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 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 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 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第三章 评选申报程序  第九条 省双优工地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进行申报,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每项目可同时申报两个参建单位,每个参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0%。  各有关协会或省直有关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建筑安全协会,省建筑安全协会受理申报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15~30日和10月1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申报省双优工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单独装订),其他资料应按标准规格装订,首页为目录;  (二)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反映工程项目开展省双优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左右,含电子文档);  (六)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以及DVD光盘(时间不少于5分钟)。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省建筑安全协会设立广东省建设工程省双优工地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省双优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省双优工地评选办公室每年5月、11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由3-4人组成,设组长一人,组成人员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评选办公室从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第十三条 评审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四)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第十四条 原则上每个项目现场评审须进行初评和复查各一次(当年复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应完成85%以上)。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对申报项目提出初评意见,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六条 省双优工地评选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查,评分在85分以上的,作为省双优工地候选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建设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本年度工程项目已完工的,省建筑安全协会对施工、监理单位授予省双优工地奖牌和证书,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  荣获省双优工地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中与获省优良样板工程奖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本年度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省建筑安全协会颁发“创建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证书,后续施工中,若出现第八条其中之一情况的,收回证书。工程竣工后,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授予省双优工地奖牌和证书。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不得弄虚作假,接待评审检查一切从简,不得宴请和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二十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违反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  评审人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对工程评审结果,评审组人员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同时作废。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市优、省优的样板工程。

7,文明施工十二条标准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 预报程序及条件  第三条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 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  (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  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  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2000平方米及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4000平方米及以上;  3、单体工业建筑4000平方米及以上;  4、8000座(含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5、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6、500座(含5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7、300座(含3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 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  第六条 预报工程在主体完工后进入装饰工程以前报送复查申请材料,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七条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  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  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附件2)。  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  五、如在安全方面获得本地区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地区奖,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  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检查时的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  第八条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接到申请复查材料后,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复查小组,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  第九条 工程现场复查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四、查看现场,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评分。  第四章 工程审批与发证  第十条 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提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审查,通过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第十一条 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并立即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综合评价为优良,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填报《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发证申请表》(附件3),经省厅审批通过后,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颁发《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三条 每隔半年,省建设厅将行文公布获奖单位名单,并通报表彰,同时,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以上获得表彰的企业给予30分的加分。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部门应对获奖施工企业在投标中加分或其它方法予以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关于实施《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厅质安发[2000]0304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四 川 省 省 级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标 准 化 工 地  预 报 表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建 设 地 点  施工许可证编号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编号 安 全 生 产  业绩评价手册编号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书编号 安全员安全生产  能力考核证书编号  建 筑 面 积 目前工程进度  开 工 条 件  审 查 情 况 项 目 经 理  通信地址及邮编  预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  工程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四 川 省 省 级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标 准 化 工 地  复 查 申 请 表  工 程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复查组成员  年 月 日  省建设厅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发 证 申 请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项目经理 工程造价  工程安全评价等级 有无重大质量事故 有无重大安全事故  复查时间  及结论  施工单位自评情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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