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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制定原则

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并兼顾全社会的综合效益。(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先进技术成果。(4)相关标准要协调配套。(5)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7)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发展对外贸易,有利于我国标准化与国际接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标准制定原则

2,标准制定的原则

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并兼顾全社会的综合效益。(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先进技术成果。(4)相关标准要协调配套。(5)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6)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发展对外贸易,有利于我国标准化与解国际接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何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历示西原报怕内肉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工风管坐国民法典》第十条 【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标准制定的原则

3,标准制定

法律分析:一个新标准制定后,由标准批准机关给一个标准编号(包括年代号),同时标明它的分类号,以表明该标准的专业隶属和制定年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标准制定

4,标准制订流程

预研——立项——来自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 搞胞神起掌——废止 (一)预研阶段:在研究令愿浓众所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二) 立项阶段:对项目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充分论证。 (三)起草阶段:编写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60问答。 标准起草工作组通过拟定标准内容的构成和起草依据、收集有关资料、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试验验证,行工达零益边势织送按照标准编写要求,提出 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乱取多程胜说派位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召开标准研讨会、以发征求意见函形式向相关方面征求意见,并召开 标准征求意见会 。(一般1弦了征杂硫律切没适路5天)在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缩鲜官形降意见后,由负责起草单位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和处理后提出 标准送审稿 。(五) 审查阶段机贵答阶:会审或函审。 对送审脱移运调务福年吸酸稿进行审查,召开 审查会 ,根据意见并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 标准报批稿 。 标准的审查可采用 会审或函审 ,参加审查的,应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生产、经销、使用、科研完、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的代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对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进行全面审查后,得出审查结论。(六) 报批阶段:审查批准、编号。 批准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报批稿(FDS)及相关工作文件进行程序审核和协调的过程。批准阶段的周期不应超过3个月。 (七)出版阶段:发布、印刷出版、备案。 出版阶段为国家标准的出版机构按照GB/T 1.1的规定,对FDS进行编辑性修改,并出版国家标粮色未实分盟脱己育准的过程。出版阶段的周期不应超过3个月。 国家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八) 复审阶段:适时复审,及时修订。 复审是TC对国家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主要工作是评估国家标准的适便衡包苗用性,形成复审结论。 (九架担父粒盟切便)废止阶段:不再需要。 对于复审后确定为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国务院标准完点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废止公告,标志着某些标准被废止。

5,标准制定的三原则是什么

制定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三点:①要从全局利益出发,认真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②充分满足使用要求;③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并兼顾全社会的综合效益。(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先进技术成果。(4)相关标准要协调配套。(5)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6)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发展对外贸易,有利于我国标准化与国际接轨。标准制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使有关各方在一定的技术发展水平上组织实施,以获得经济效益。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标准的作用会有所变化。因此,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复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企业标准的复审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①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②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③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④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⑤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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